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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日期:2024-04-30点击次数:504
随着中国医疗器械产业规模达到万亿元级别,国家药监局批准270余款创新医疗(8.470, 0.15, 1.80%)器械上市,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已逐渐进入创新新时代……
近年来,医疗器械行业越来越受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关注,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广东等省市接连出台利好政策以促进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相关政策涉及创新研发、产品集采、器械出海、人才引进等。
以下为部分省市对医疗器械相关活动的支持政策。
01
北京市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对首次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医疗器械产品,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国际化团队、持有全球专利、预期有重大突破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或项目落地。对独立自建产业化基地,且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购置费用除外,下同)超过1亿元的项目,按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对于特别重大项目的落地,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鼓励企业参加国家、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对于在区内产业化的首次中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按照中标总价3%的比例予以奖励,单个品种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对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照实际销售额1: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产品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02
上海市
2021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对进入国家和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对进入上述程序、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本市生产的产品,再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40%,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对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加大创新医疗设备首购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份额。对高端医疗器械首台和新材料首批次,给予不超过销售合同金额的20%,最高分别为3000万元和3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开展创新产品上市后再评价。
03
重庆市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围绕产业创新关键环节,持续引育药物筛选、安全评价、药效研究、药物分析、工艺研发、工程转化、临床试验等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对于投资新建的CRO(合同研发组织)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为与本机构无关联关系的其他独立法人单位提供第三方医药研发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年度服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按年度合同金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对获批纳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20%、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对创新药每个奖励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每个奖励5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第三类医疗器械每个奖励100万元。对通过或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
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CE(欧洲共同体)、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或WHO(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注册,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高端医疗器械,经评选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重点支持大分子药物商业化规模CMO平台、化学药“原料药+中间体+制剂”的一体化生产平台、医疗器械CDMO/CMO平台、区域细胞制备中心等合同生产组织、合同研发生产组织发展。对承接非关联企事业单位CDMO/CMO业务的生产企业,年度委托服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年度服务收入金额的3%给予受托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